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贾政 通讯员黄华坤)昨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围填海成陆土地利用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加强围填海造地的规划管控,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并要求明确围填海项目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该通知共分五方面内容:一是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的衔接要求,不得突破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围填海计划指标;二是严格规范围填海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要求,明确围填海项目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是要求沿海各地对围填海成陆土地及时开展零米线调整和海岸线修测,确保零米线和海岸线一致;四是明确围填海成陆土地确权登记规则;五是要求沿海各地加强对围填海造地形成土地的执法监察。

《通知》强调,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第一道关是审查时必须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海洋部门在审查围填海项目时,应征求国土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意见,重点审查围填海项目是否按要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第二道关是竣工验收时必须再次审核是否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否则不予通过验收。